日前,记者从县文明委获悉,县文明委下发了[2023]第8号、第9号文件,分别对睢宁县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和2021-2022年度“睢宁好人”暨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进行部署。
文件表明,“文明家庭”“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推荐评选的范围,是主要家庭成员拥有睢宁县户籍或在睢宁县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村镇两级推选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31日。2021-2022年度“睢宁好人”暨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开展时间为6月至9月,凡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落实“睢宁县文明新风尚十条”,在公民道德建设方面具有感人事迹,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睢宁籍居民或在睢宁居住、工作、学习2年以上的居民均可参评“睢宁好人”,本届及历届未当选县级及以上道德模范的“睢宁好人”“徐州好人”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