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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公告

时间:2018-07-03 10:05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决定任命:

贺双同志为县发改委主任。

决定免去:

朱 峰同志县发改委主任职务。

任命:

陈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睢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顾少蔚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金传会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中玉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朱儒佳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春燕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顶治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一心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林威同志县人大常委会睢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张东方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吴中玉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 萍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显波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志先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检察员职务;

李 健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忠实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委员职务;

孙皆利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 亚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许瑞林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传亮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井楚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如意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付 博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绪交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夫强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 杨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 伟同志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睢宁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8年6月27日睢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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