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庆安中学校长与学生一起吃午餐。
日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从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
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并非一项新制度。早在2012年,在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中,就提到“供餐模式应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负责人应陪餐,餐费自理”。我县不少学校的校长、老师和学生已实现“同质同餐”。
校长老师学生“同质同餐”
3月25日,记者在庆安中学了解到,校长陪餐、师生同吃是学校每天都在推行的日常管理制度。作为一所乡村寄宿学校,他们已经将这项制度坚持了四年多时间,学生和老师们也都习以为常。学校里没有小灶,师生一同排队、一桌吃饭,其乐融融。
庆安中学六(二)班学生杜伟伟说:“校长、老师和我们一起吃饭,我感到非常温暖。”
同庆安中学一样,县县城西实验小学也落实了校长陪餐制度。3月26日中午11点40,在,校长、班主任正在陪孩子们共进午餐。
该学校的午餐是由汉中福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集中配送的营养餐。校长和孩子们一起排队领取营养餐后,坐到孩子们中间,一边吃一边询问菜是不是合胃口,对菜品有什么建议。
多方参与共同监管
如何保证学生们吃上可口、营养、安全的饭菜?
庆安中学校长徐寒告诉记者,庆安中学在具体监管中严把安全底线,从制定食谱,到食材选购,都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同时,学生的用餐信息及时向师生和家长公开,并不定时地邀请家长到学校实地监管饭菜采购、制作等流程,让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有了更多的监督。
县城西实验小学校长孙存香介绍:“学校每天都会安排专门的教师进行分餐,所有教干都要轮流陪餐。同时在陪餐中,详细了解饭菜的口味、质量等,及时地向配餐公司反馈并改善。”
为了保证学校饮食安全,我县相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记者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2017年起,我县就以“互联网+”为载体,实施食品餐饮“明厨亮灶”工程,并建成食品安全信息化远程监管平台。截至目前,全县实施“明厨亮灶”且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的食品餐饮单位达500余家,其中包括全县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全民监督,让学校饮食安全有了进一步的保障。
对学生用餐安全“零容忍”
记者从县教育部门了解到,当前,我县大部分学校都已实行了陪餐制度。采访中,不少校长、老师认为,“陪餐”是对学生食品安全最有力的监管。尤其是发挥校长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作用,用校长的“以身试餐”,倒逼学校重视食堂饭菜质量,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县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我县将按照《规定》的要求,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内推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同时出台详细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并尝试家长陪餐等,整合各界力量,以“零容忍”的态度,保障学校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