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稳定房地产投资、优化调整房地产限制措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稳定房地产投资 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要稳定房地产投资。在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方面,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做好城镇老旧小区、危旧房改造,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在此基础上,新政还将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高品质住宅,引导房地产企业由住宅开发为主向城市更新、住房租赁、项目代建、物流仓储和养老健康等领域延伸。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康凯说,《若干政策措施》专门明确了稳定房地产投资的相关内容,这也是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江苏稳经济、促投资、扩就业的一个重要举措,主要目的就是让房地产市场回归到良性循环,回归到健康状态,更好地满足居民从原来的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改变,当然也更好助力经济发展。
【降低购房成本 优化调整房地产限制措施】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将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支持各地因城施策适时调整限制性房地产政策措施:如综合采取购房补贴、房票安置、团购等方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优惠等政策,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新政出台后,江苏各地纷纷跟进落实。苏州、无锡、宿迁等地先后宣布,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南京也发布了放宽限购范围、实施“卖旧换新”补助、推出“换新购”服务等最新举措,聚焦房地产市场痛点堵点精准发力。
【科技赋能金融助力 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将支持建筑企业进入交通、水利、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和市政、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鼓励各地在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比例的项目和标段,支持企业采取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尤其鼓励支持各地对参与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建设及生产科研投入的企业予以资金补助,并明确对生产经营正常、资金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建筑企业稳贷、续贷,不盲目抽贷、压贷。
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周文辉说,政策措施的出台,对于建筑企业加大向基础设施领域,向更高附加值领域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持。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破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障碍,特别是要推进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使建筑业能更好地向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迈进。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郝朦 杨帆 尹美又 章斌炜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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