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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

时间:2017-08-14 09:29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今年我县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往年基本一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

1、定额调整: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统一按照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挂钩调整:(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3、适当倾斜:(1)对高龄人员倾斜部分。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35元和45元;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2)对低水平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部分。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我县此次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已于7月底调整并按规定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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