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徐州市公安局发布《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后,从8月15日起,我县交警部门就已开始针对城区非机动车其它交通违法行为启动整治行动。
20天过去了,整治效果如何?9月4日从县交警大队了解到一组数据,仅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的就有11827人受到处罚,其他违法行为还有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有2069人,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585人,不按规定载人的371起,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606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169起。以上违法行为全部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文明城市创建一项主要内容是看文明交通参与者的素质。为此,我县交警部门以“三小车辆”整治为抓手,以“电动自行车百日整治”为契机,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使城区交通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有力的促进了市民文明意识的提升。
另据了解,我县将从12月1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整治,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打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促进睢宁文明交通指数进一步提升。
全媒体通讯员 刘志胜报道
编辑:张洋 责任编辑:仝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