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9日早上6时15分许,睢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官山检查站民警在104国道875公里+100米处执勤时,在对一辆山东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与其本人稍有不同,民警提出质疑时,驾驶人张某谎称换了件衣服。为了确定当事人的身份,民警只好通过警务通进行比对查询,结果证实了民警的想法。
为了进一步核实驾驶人张某的身份,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一步查证,发现该车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询问,驾驶人为了掩盖自己无证驾驶的事实,通过黄牛做了本假证,并套用他人证件。张某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为了进一步核实驾驶人张某的身份,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一步查证,发现该车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询问,驾驶人为了掩盖自己无证驾驶的事实,通过黄牛做了本假证,并套用他人证件。张某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全媒体通讯员 刘志胜、刘福建报道
编辑:仝泽新 责任编辑: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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