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睢宁新闻网!
关键字搜索

当前位置: 主页 > 公告 >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镇(街道)部广场舞竞赛规程

时间:2017-11-01 10:38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一、主办单位:中共睢宁县委   睢宁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睢宁县总工会       
              睢宁县文广新体局
三、协办单位睢宁县体育总会
睢宁县工人文化宫
睢宁县人民体育场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11月25日至26日
(二)体育中心体育馆
五、参加办法
(一)各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党委。
(二)每支参赛队设领队、教练各1人(可兼任队员),队员12--20人;
(三)参赛队员年龄要求在18岁--60岁(1957年1月 1日以后出生至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四)每个队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
(五)参赛队员需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比赛,于赛前签署《自愿参赛承诺书》方可参赛,各参赛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过程中如发生伤病等意外情况均由各队自行负责。
六、竞赛办法
(一)评分规则执行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编著、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试行)》;
(二)各参赛队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赛前召开领队会的同时,进行抽签;
(三)本次比赛不设规定动作,自行创编或选编的广场舞均可参赛,比赛形式不限;
(四)比赛音乐3-5分钟。音乐必须刻录在独立的U盘上(标明参赛队和项目)。各单位自备U盘副本,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
(五)参赛队伍须统一着装上场,运动服、表演服均可,参赛队员可化淡妆,保持发型整洁;
(六)比赛一次完成。
(七)比赛评分要素
(1)突出体育元素、动作整齐、规范、熟练、优美。
(2)队形变化,整体效果。
(3)服装、精神面貌。
根据比赛成绩排列名次。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总决赛比赛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根据参赛队伍参赛表现,设优秀组织奖。
八、报名
各单位按照要求于赛前5日内发送报名表至总工会办公室,联系人:鲍光武,联系电话:88394011及文广新体局体育科(联系人:户宁,联系电话:68063138)。
九、其他规定
(一)各参赛队经费自理。
(二)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调,领队会和抽签仪式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保险,伤、残、病等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