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睢宁新闻网!
关键字搜索

当前位置: 主页 > 公告 >

机关 企事业单位和镇(街道)部拔河竞赛规程

时间:2017-11-01 15:16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一、主办单位:中共睢宁县委   睢宁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睢宁县总工会   睢宁县文广新体局
三、协办单位:睢宁县体育总会
睢宁县工人文化宫
睢宁县人民体育场   
四、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23日
2、比赛地点:睢宁县体育中心
五、竞赛项目和组别
    室外赛    混合组
六、参加单位
各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党委。
七、参加办法
1、各参赛单位参赛人员必须本单位职工(各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白塘河湿地公园须是工作、生活所在地的职工、居民)。参赛队员需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比赛,于赛前签署《自愿参赛承诺书》方可参赛,各参赛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过程中如发生伤病等意外情况均由各队自行负责。
2、混合组每队可报1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兼指挥1人、训练员1人、男运动员7人(含替补1人)、女运动员3人(含替补1人),实际场上比赛人数为8人(含男6人、女运动员2人)。
八、竞赛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1、拔河绳和拔河道规格
(1)拔河绳:绳子的周长在100毫米和125毫米之间,上面没有结节或者抓手。绳子的末端是鞭状的,长度不少于33.5米。
(2)河界宽为4米。
2、运动员着装要求
参赛运动员应着合适的运动服和运动鞋。每支队伍的运动员服装应该是统一的。保护皮肤的服装须穿着在比赛服里面,只有保护腰带可以穿在比赛服外面。锚人的保护服不得超过5厘米厚,自始至终需要穿着在比赛服里面并处于绳子和身体之间。任何保护装备上都不允许有沟、槽或其他有利于锁绳的装置。
3、运动队组成
每支队伍由8人组成,8名运动员不得违反参赛要求。每队可设男女替补队员各1人,被替换的运动员不得再上场参赛。
4、比赛中犯规规定
(1)坐地犯规:故意坐地或者滑倒后不能立即恢复正常姿势。
(2)触地犯规:除了脚以外身体其他部位接触地面。
(3)锁绳犯规:任何阻止绳子自由移动的动作。
(4)握绳犯规:不符合规则规定的握绳。
(5)持绳犯规:绳子没有从身体和上臂之间穿过。
(6)姿势犯规:坐在一只脚上或者一条腿上或者双脚没有能够伸向膝盖的前方。
(7)爬绳犯规:双手顺着绳子交替向前移动。
(8)划船犯规:重复坐地同时双脚向后移。
(9)锚人犯规:不符合规则规定的姿势。
(10)训练员犯规:在本队比赛过程中说话。
(11)消极犯规:运动队在比赛过程中未能积极做出应有的努力,长时间处于僵持状态从而影响拔河运动的声誉。如果消极比赛持续了10分钟以上,比赛中止。
在一局比赛中,队伍在被警告两次后再次犯规将被取消资格。在所有犯规规定中,即使只有1名运动员犯规,也视为该队犯规。
九、录取和奖励
1、各组别按报名总队数的30%,根据成绩排名录取名次,其余队伍为体育道德风尚奖。
2、向获奖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和证书。
3、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参赛情况颁发“优秀组织奖”。
十、报名
各单位按照要求于赛前5日内发送报名表至总工会办公室(联系人:鲍光武,联系电话:88394011)及文广新体局体育科(联系人:户宁,联系电话:68063138)。
十一、其他规定
(一)各参赛队经费自理。
(二)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调,领队会和抽签仪式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保险,伤、残、病等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