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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实施意见推进乡村振兴工程

时间:2018-02-07 11:39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2017年12月22号,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2017〕68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工程,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加快实现“提升全面小康、建设美丽睢宁”奋斗目标提出了具体规划。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并附有《睢宁县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项目表》以及《睢宁县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
  《意见》指出,要抢抓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在先试先行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强镇强村计划”,用足用活相关政策杠杆,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县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体制更加健全,乡风文明程度和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农民生活水平达到全面小康标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五大目标初步实现。
  《意见》中明确了六大主要任务,分别是:要以土地综合整治为牵引,加快新型镇村建设,全力打造宜居美好家园;要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业产业联合体,全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践行新时代睢宁精神,积极培树和谐文明乡风;要以健全镇村四级网络治理体系为抓手,积极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与服务水平;要以强村富民为目标,健全长效增收机制,全力打造质量过硬全面小康;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突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乡村振兴工作水平。
  《意见》还明确指出,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县委、县政府成立乡村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同时,《意见》把乡村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县对镇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和县直部门绩效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抓好各项任务的督查督办,并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重点任务的,严肃追责。
仝勋 赵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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