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艳秋)10月7日一大早,在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凌城镇居民凌晶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成功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这是自今年10月1日《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睢宁县为灵活就业人员设立的首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也是徐州县区首个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后,凌晶晶将按照核定的缴交标准,每个月自动从银行账户代扣款并缴入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凌晶晶告诉记者,自己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近两年有购买一套改善型住房的打算。了解到有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后,她就及时前来办理了。“就当自己存钱了。而且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利率要比商贷低,以后如果有买房的需要,也可以省下不少的利息,减轻经济压力。”凌晶晶说。
记者从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睢宁管理部归集科科长梁婷婷处了解到,凡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员工和有执业资格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前往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睢宁管理部,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符合条件并且有意向进行公积金账户开户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建行I类银行卡。个体工商户需要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相关从业资格的人,还要带上从业资格证书。”梁婷婷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满12个月之后就可以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是当时缴存个人余额的6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的放开,对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可以和正常缴存职工一样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低息贷款,减轻贷款还款负担。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办理账户缴存登记时,需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缴存基数由个人按照其月平均收入据实申报,也可参照其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同时不得低于当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缴存基数下限、不得高于上限。
当前,该项政策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如满足条件且有相关需求的市民,可至睢宁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办理业务,也可致电68068575进行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