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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积极抓好网络建设 实现环保网络全覆盖

时间:2018-03-19 10:36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15〕6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
  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共睢宁县委 睢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睢宁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睢宁县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环保局、发改委、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林业局、水务局、卫计委、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各镇(街道)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由环保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导各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建立和全县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
  二、深化细化网格,建立全方位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按行政区域将全县划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镇(街道)做细、做实、做密网络,监管任务分解到各环保巡查小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各中队对接好所辖镇(街道)执法人员,指导好各镇(街道)环保工作,并对接好各村民小组环保监督员开展好工作。
  环保管理网格化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级负责指导、督查,县具体组织划分并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则,建立辖区内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以面上查、点上防、线上治的工作态势,对划定的三级网格进行严格监管,做到每个排污节点都明确责任人,做到每个点源时刻有人监管,确保发生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处理。同时,相关部门都按照承担的环保职责,制定本部门网格工作方案,将每一片区域、每一个排污点源都列入网格管理范围。
  三、强化机制保障,确保各级网格正常运转
  在细化网格的同时,我县还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完善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督导、考核、保障等机制,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正常运行。一是建立督导机制。县委、县政府对网格化管理工作坚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定期对网格内职责履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对督察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县委、县政府将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镇(街道)、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严格落实“评先创优环保一票否决”;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网格监管信息平台的建立。四是建立培训制度,组织网格责任人参加专业培训,以进一步认识相关政策精神、提升网格化监管业务水平。
  四、加强网格化监管
  1、计划管理。各级网络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2、沟通反馈。建立上下级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确保网络运行顺畅高效。
  3、部门联动。一级网络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及时组织依法调查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组织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
  4、信息公开。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定期公布网络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监督考评。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定网络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每年对下一级网络监管情况组织考评。
  五、延伸环境监管触角 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重点解决长期以来,环保等执法部门受执法力量限制,其监管触角很难延伸到辖区的每一个角落的难题。监管任务、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落实监管责任。真正使环境监管的触角延伸至基层,从而实现环境隐患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和“每一寸土地都有人管”的目标。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一、二级网格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承担重点环境监管任务,而三级网格则重点着眼第一时间现场实地解决“看得见、摸得着”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事件。目前,县环保局已在全县编织成由7个县局监察中队、72名镇(街道)级环境执法人员、400名专职环保村干和985名村民小组环保义务监督员组成的四级环境监管网络,初步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的网格监管,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睢宁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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