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为广厦家园安置小区,该小区位于新城东路南侧,共建有8栋11层小高层住宅,共602套;配租的公共租赁准房房源位于永昶路安居小区,共880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为县城区城镇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为县主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低收入、低保、城市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毛孝泉要求,保障房销售工作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有所居问题的重要工作,相关单位和属地要统一协调、标准和要求,开展广泛宣传,严明工作纪律,加大监督力度,依法进行公开,保证保障房销售(配租)工作落实到位。
徐子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