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农合筹资参合对象为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不含经济开发区,原睢城镇居民);因就学、退役、婚嫁等原因户口迁至本地居住的农村居民;外地务工人员凭务工单位证明可在我县参加新农合;201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其父母至少有一人已经参加新农合),出生当年不需缴纳参合费用,当年办理建档手续后可享受新农合待遇。参合对象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筹资标准为150元/每人,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根据实际情况外出务工人员可延长至2017年2月底。
就如何做好2017年度新农合工作,副县长陈楚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调动群众参合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7年新农合筹资工作。
段小凡 魏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