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县决定从8月底至11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县政府采购的专用手续齐全的有证专用校车,加强监督和制度落实力度,对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未办理校车标牌的无证专用“大鼻子校车”,责成学校尽快办理校车标牌,完善相关手续;对民办学校备案的自备非专用校车,责成学校进行更换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无证幼儿园接送学生非专用车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查重处。
副县长、县公安局长乔卫东要求,各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整治活动,保障校车运营规范有序。
周杨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