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开始啦!为保障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通知要求,我县从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为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的集中缴费期。那此次医保费用怎么缴?缴多少?又有哪些注意点呢?
一、参保标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筹集资金,共同建立居民医保基金,统筹用于参保人员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支出。
(一)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40元(含照护险20元),财政补助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二)符合我县医疗救助政策文件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应负担的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进行全额资助。
(三)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用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四)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95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等人员在正常参加居民医保的情况下,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用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二、缴费时间及相关规定
(一)城乡居民参保费用按年度一次性缴纳,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
(二)参保人在2023年10月25至12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续保人员在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的, 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2024年3月31日后缴费的,设定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四)符合参保范围但未按时参保的人员,也未在2023年10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自缴费到账起设定2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五)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后,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后至12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设定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六)外出务工人员请确认是否已在就业地参加职工或居民医保,避免重复缴费。
三、怎么缴费
方式一:
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支付宝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等方式缴费。
方式二:
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农商行、工行、建行、农行、江苏银行等柜面缴费、农商银行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
方式三:
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下载“江苏医保云”APP,绑定家庭共济账户后,即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缴纳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