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昕)近日,县公安局民警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在八里钢铁五金城附近道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纯农用拖拉机违规拼装并违规上路行驶。“拼装部分没收,并按《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睢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刘安昌说。
按照市县相关工作部署,连日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公安局深入开展农村道路拖拉机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按照“除隐患、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的要求,采用定点检查与路面巡查相结合,重点加强对八里钢铁五金城附近等违法现象较为突出路段的巡查。整治时间将持续到今年底。“提醒广大机主不要违法违规驾驶。”刘安昌表示,如有需要可以购买其他机型,不要拼装改装纯农用拖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