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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凭牌上路

时间:2020-05-26 10:38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5月15日,江苏省通过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注册登记、领取牌照,权属发生转移要变更登记,灭失报废要注销登记。

  5月22日,记者来到县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登记处看到,数十名市民来此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领取牌照。

  据介绍,当前睢宁县共有21处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受理点,其中20处分布在20家派出所内,1处在车管所。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只能在车管所进行现场登记挂牌,旧国标及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辆可在21处登记点就近登记,领取临时过渡牌。领取牌照时,车主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一般为居民身份证),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如果没有购车发票和合格证,就只能办理临时过渡牌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指导员贾子彬介绍,此次登记上牌业务只针对两轮电动自行车,三四轮电动车不在此登记范围。市民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登记挂牌。一是通过公众号申请,公众号只能申请临时过渡牌。即车主通过关注“方向家”公众号,在“个人中心”选择“电动自行车业务”进行上传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及相关照片,通过审核后,车主凭身份证及电子备案信息(二维码)到注册时选择的上牌点领取号牌。二是现场登记,即由工作人员登录手机APP,登记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并牌照上传,且需车主在签字板签名提交。

  当前,全县已登记挂牌电动自行车有5万辆。

全媒体记者  龚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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