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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走快车道直接被扣车?交警辟谣

时间:2018-07-19 10:29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7月17日,本报热线电话接到一位市民热线咨询,称他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条消息为:“群里有骑电动车的记住了,从今天开始骑电动车千万不要走快车道,逮住直接把车拉走,异地执法,望各位群友相互转告,切记切记”。那么对于这样的说法是否正确呢,记者采访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袁长新告诉记者,根据《江苏省道路安全条例》第55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对他进行相应的罚款:一是非机动车驾驶员不按照信号灯通行的,二是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三是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四是非机动车在转弯的时候未减速慢行或者突然转弯的。
  据介绍,这些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条款分50元和20元两种,其中大部分违法的非机动车车主都选择让民警开具罚款20元的罚单。当然对于拒绝接受处罚的,民警表示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八款有这样一个规定,非机动车驾驶员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袁长新提醒市民,为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员不要贪图方便而进入了快车道行驶,遵守交通规则从自身做起。

付方方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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