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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微博造谣被行政拘留3日

时间:2018-02-07 16:05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最近,我县双沟派出所民警抓获了一名造谣者,她在微博上发布的一条谣言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而这名造谣者也因此被行政拘留。
  “就不应该乱说,没有求证,就在网上随便乱发。”2月6日上午,在县看守所里,记者见到违法嫌疑人吴某时,她后悔不迭。她表示,不该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随意发表微博信息攻击当地拆迁政策。
  记者:你当时发这个微博,你动机是什么?
  违法嫌疑人吴某:听好多人都聊过这个拆迁的事儿。
  记者:然后就因为拆迁吗?
  违法嫌疑人吴某:每家每户都得补钱,然后就想发微博。
  记者:其实你具体不知道拆迁的政策对吧?
  违法嫌疑人吴某:对。
  据了解,双沟镇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广大村民的意愿,经上报批准,依据拆迁补偿标准,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并在村民同意的基础上,依法进行拆迁。吴某在网上发表含有污蔑诽谤之意的不实之词,涉嫌寻衅滋事。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江苏清正苑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新国说。
  民警表示,公安机关会进一步加大对网络言论的监管,一旦发现有人传播谣言、制造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会依据法律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县公安局双沟派出所教导员权泰钢说:“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大家不要在网上使用网络软暴力,不要造谣,不要传谣,大家要还网络一片清净天地。 ”
  “希望广大群众在网络上发表言论要客观、真实、理性,不要节外生枝、寻衅滋事。如有问题,可依法通过正当途径反应,千万不要发生违反法律的行为。”江苏清正苑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新国说。
周杨 王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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