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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保与新农合并轨 群众享受实惠更多

时间:2017-11-28 10:55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近日,记者从县人保局医保中心获悉,当前,新一轮的医保缴费正在进行,从明年开始我县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也将合并,统一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要求,从明年起,城镇医保与新农合将整合在一起,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据悉,明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应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拥有我县户籍及居住在我县并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人皆为参保对象,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70周岁以上等人员参保保费由政府资助。缴费时间为今年11月10日至12月25日,在外人员可延至明年2月底。
  
据县人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朱晓林介绍,为了让居民更便捷参保,除以往持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村卫生室或者村委会集中缴费办理方式外,个人可以持自己的身份证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指定的网点直接缴费,另外可以下载徐州人社App,在手机上直接缴费。
  
据了解,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并轨后,看病并不再区分“城里人”与“农村人”,农民就医用药范围扩大,将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和医疗保障待遇,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机构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农民看病后报销的程序也更加简单,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另外在此次调整中,就诊、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等手续的办理也得到了进一步简化。
  
“如果是要转到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来就诊,只是需要参保人员到县医院或中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就可以了。如果是需要转到市外医疗机构来就诊,要持县中医院或县医院的转诊转院证明到医保大厅办理备案,这样才能按照转诊比例报销。”朱晓林说。
  
同时,朱晓琳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忘记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参保,缴费时还须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参(续)保手续,如有疑问的话可以到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咨询。
胡雨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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