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帮扶意见》(睢发〔2013〕9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帮扶工作透明、公开,经帮扶活动组委会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帮扶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28日——10月3日。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帮扶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8069090或15862228758,地址:睢宁县行政办公中心东楼206(县文明办)。
1.郑安全,睢河街道天虹社区居民,2014年度睢宁好人。本人常年患病,其妻患糖尿病,靠低保和保洁收入维持生活。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2. 刘宜付,姚集镇青年村村民,2010年度睢宁好人。本人年过七旬,妻子和儿子先天性痴呆,家中土地少,无其他收入。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3.白云,双沟镇大白村村民,2014年度睢宁好人,本人患风湿关节炎,四肢肌肉严重萎缩,中度脑梗,有二级残疾证,家属患重度脑梗,半身不遂,失去劳动能力。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4. 张小桃,李集镇徐厂村村民,2012年度睢宁好人。奶奶和养父患哮喘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叔叔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5. 朱向启,官山镇宋山村村民,2014年度徐州好人。患有肾积水,妻子患有多种疾病,不能干活,家庭主要经济收入仅靠种田。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6. 杜长局,梁集镇梁圩村村民,2013年度中国好人。妻子患尿毒症、儿子脑瘫、小女儿上学,家庭没有经济来源。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7. 刘海龙,梁集镇商郝村村民,2011年度睢宁好人。刘海龙牺牲后,其母卧床,精神恍惚,靠服药支持,无劳动能力;妹妹上学,经济来源靠父亲干农活。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8. 周兰华,岚山镇河湾村村民,2012年度中国好人。丈夫、儿子、婆婆都已去世,现在照顾年迈的哑巴婶娘,除了几亩地之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9. 周道军,岚山镇万庄村村民,2012年度睢宁好人。本人双眼残疾(二级残疾),不能干活,家里的房屋破旧不堪;工资收入很低,节省的钱用于做公益事业。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10.周启美,魏集镇新工村村民,2010年度睢宁好人。丈夫意外瘫痪,花费大量医药费,家庭收入靠种地。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11.吕立桂,古邳镇吕集社区居民,2014年度睢宁好人。儿媳从建筑工地打工时不慎从脚手架摔下来,瘫痪在床,本人耳聋,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12. 娄本凤,睢城街道八里社区居民,2010年度睢宁好人。丈夫患病,不能自理;儿子小儿麻痹症,儿媳四肢肌肉萎缩;本人年老多病,患风湿性关节炎,一家人靠低保收入生活。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13.王彬,睢城街道人,2014年度徐州好人。父亲王甫勤患膀胱癌,手术三次,妻子无业在家,本人患有轻微心脏病。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⑦。
注:
申报条件(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和县级以上“身边好人”):
①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②因下岗失业、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重)病、子女上学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帮扶方式:
①春节、中秋期间深入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家中走访慰问,给予资金或物资救助。
②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保全额资助参保。
③免收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补贴水电费和通信费。
④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享受免费体检。
⑤本人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一次性给予20000元补助;直系供养亲属患有重病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补助。
⑥对家庭发生天灾人祸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
睢宁县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帮扶活动组
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