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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有危险品?举报!

时间:2017-08-25 08:54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记者从县安监局获悉,近日我县制定下发了《睢宁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举报的内容包括:无证、证照不全或者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不按照相关规定设点经营、储存的;超量、超范围储存的;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的;未按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的。
  下列情况不适用于本《办法》的奖励:举报人是负有安全监管特定责任和义务的人员;对安监部门已受理或正在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线索的举报;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正在处理过程中的事项;司法机关正在办理或已结案的涉法涉诉事项;信访事项;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事项。
  对实名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经县安监局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举报电话:67070707;邮箱:ajj67070707@126.com;传真:67070707;地址:睢宁县永康路1号县安监局办公室。
薛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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