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票据藏品中,有两张1974年睢宁县招待所的餐票。一张是第一招待所的伍分钱菜票;一张是第二招待所的中餐票。这两张票据的纸质都十分粗劣,呈长方形状,其长宽分别都是8厘米和4.2厘米。所不同的是:餐票是横版印刷,上面的文字留有当时时代的印记——睢宁县革命委员会。而菜票却是竖版印刷,因时间太久,票据上加盖的一枚正方形私人印鉴已模糊。
说起它们的来历,我还记忆犹新。那年,我正好30周岁,血气方刚,风华正茂,把毛主席的话当成真真正正的“最高指示”,把革委会交给的任务看成是至高无上的头等大事。记得当时,我正在高集小学的附设初中班里任教,接到公社革委会要我和另外一位同志到县档案馆查阅材料通知。于是,我们骑着自行车就直奔县城。
当时住县级招待所是有严格要求的,必须持有公社以上革委会的介绍信,方能入住。因为这次外调,才有了入住县城招待所的经历,也才有了这两张当时没有用完而收藏至今的餐票。
这两张42年前的餐票,浓缩了当时苏北地区的经济状况;记录了当时人民并不富裕的生活。每每看到它,我都会心情澎湃,都会为今天的幸福而陶醉!
蒋振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