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邱集镇的一位民警在集市买东西时无意间收到一张5元纸币。因为假币制作精良,普通百姓很难看出是假币。通过秘密侦查,民警发现,还有多人在市场上收到过类似假币。通过对周边集贸市场的排查,警方顺利将使用小额假币的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后,警方顺藤摸瓜捣毁一个制贩假币的窝点。经过追缴,分散在浙江、湖北、江苏南通等地的600万元小额假币被基本追回,抓获制贩假币网络成员及买家10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经审理,被告人吴某某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被告人陈某某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购买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元。
其他7人分别被处以一年八个月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真是罪有应得。这种小额的假币,主要流通在小市场、菜市场,侵犯的是社会最基层的老百姓的利益,他们收入不高,所以危害更大。因此当市民收到假币时,无论面值多少, 都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便于及时破案。
周杨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