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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做弊 重者判刑7年

时间:2016-05-27 10:53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说到学习,马上就要高考了。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的第一次高考,法纪治考的新时代已经开启,让想作弊的人不再有可乘之机。
      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请人代考或者当“枪手”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其处罚力度,远不止“校规处分”、开除那么简单,而是轻则处拘役,情节严重的可判7年有期徒刑。
      江苏省千秋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赋宁: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实施组织作弊行为,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法修正案的出台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处理相关考试作弊现象的决心和力度,依法保障每位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了学生的一致欢迎。
      睢中南校高三学生 陈宇翱:我觉得首先考试的主要原则应该是公平,如果失去了公平,那么考试也就变得没有意义,而国家这样做的话,我觉得对于促进考试公平应该是非常有利的,对于我们也比较重要。
      睢中南校高三学生 曹凡:我认为这体现了国家对于高考的重视,有利于加强考生的诚信理念,就是说以前有这个想法的,认识到考试作弊这个严重性,他们就会打消这个念头了。
      在此,我们也特别提醒准备参加高考的考生要诚信应考,避免因违纪作弊而受到处罚,共创和谐、公平的考试环境。
  周杨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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