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15时20分左右,安徽小伙朱某某因无证驾驶报废车被县交警大队凌城中队给予罚款2000元,拘留十天的处罚。
当日,民警在121省道睢宁凌城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桑塔纳牌轿车走走停停,非常可疑,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通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刹车和灯光系统都存在明显问题,系一辆报废车,车辆安全设施严重不符合上路标准。同时,驾驶员朱某某不能出示驾驶证,民警通过查询,确定朱某某属于无证驾驶。最终,朱某某因无证驾驶报废车辆的行为依法受到了罚款2000元,拘留十日的严厉处罚,同时交警部门将涉案车辆收缴并强制报废。
当日,民警在121省道睢宁凌城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桑塔纳牌轿车走走停停,非常可疑,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通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刹车和灯光系统都存在明显问题,系一辆报废车,车辆安全设施严重不符合上路标准。同时,驾驶员朱某某不能出示驾驶证,民警通过查询,确定朱某某属于无证驾驶。最终,朱某某因无证驾驶报废车辆的行为依法受到了罚款2000元,拘留十日的严厉处罚,同时交警部门将涉案车辆收缴并强制报废。
全媒体通讯员刘志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