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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出租车饮酒被重处

时间:2017-09-18 15:15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9月18日,涉嫌饮酒 驾驶出租车的驾驶员陈某被睢宁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处以禁驾5年,罚款50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
  9月15日晚上八点左右,30多岁的出租车驾驶员陈某驾驶车号苏CQ101X的出租车,行驶至县城中山路与红叶路交叉路口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并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其有饮酒驾驶嫌疑。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2mg/100ml,驾驶员驾驶证为A2证,驾驶车辆是出租车为营运车辆。
  经进一步了解,驾驶员陈某的哥哥从南京回老家来,驾驶员留他哥哥在家吃饭,晚饭时喝了一瓶啤酒,因其哥哥有事要去县人民医院,陈某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带哥哥前去,没想到被执勤交警查到。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驾驶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并禁驾五年,5000元罚款以及十五日以内的拘留。
刘志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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