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金城街道组织街道综合执法局、城管办、开发区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对老龙河河堰处4座养鸡大棚进行依法强制拆除,有利的保障了县水利局河道疏竣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改善了人民生活环境,有效地控制了河道的污染源头。
此次行动,金城街道是按照县“263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老龙河河道进行清污整治工作,对不配合拆除的私建养鸡大棚进行强制拆除。在行动前,街道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对该户进行思想教育,劝其配合拆除。
陈琛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