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共睢宁县委 睢宁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睢宁县文广新体局
睢宁县总工会
睢宁县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睢宁县象棋协会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1、比赛时间:2017年11月18日--19日
2、比赛地点:睢宁县象棋协会(城管局对面)
五、竞赛项目和组别
团体赛、个人赛
六、参加单位
各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白塘河湿地公园,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公司),县各直属单位及各企业、单项协会、健身俱乐部均可组队参赛。
七、参加办法
1、各参赛单位参赛人员必须本单位职工(各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白塘河湿地公园须是工作、生活所在地的职工、居民),身体健康。各参赛队领队需在领队会上,提供参赛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每队可报参赛运动员3人,领队1人,教练1人。
3、参赛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竞赛办法
1、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版。
2、比赛采用七轮积分编排制。计分方式为胜方记2分、负方记0分,和棋各记1分。
3、比赛基本用时每方25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4、比赛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棋手须向裁判提出),提出方“将军”不计着数。在一局棋中,违反行棋规定一次判犯规,两次判负。
5、积分编排名次区分办法: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前一轮成绩,直至名次区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名次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牌。
2、个人名次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
团体成绩采用队员总分制,按照各参赛单位成绩运动员个人名次之和计算团体成绩,名次之和少者,团体名次列前;如相等,则个人名次高者列前;参赛单位不足3人,不计团体成绩。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方法另定。
十、赛场纪律
1、棋手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
2、比赛结束棋手需举手示意,由裁判员确认结果,签名后立即离开赛场。
3、赛场禁烟、禁止喧哗、禁用通讯工具和软件。
4、公平竞赛,遵章守纪;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5、违反上述规定的,一次判犯规一次,同次对局中犯规二次当次对局判负,犯规累计三次的,取消本次赛事所有奖励。
十一、赛事费用说明
1、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
2、参赛人员参赛费用自理。
十二、裁判和仲裁
裁判员和仲裁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三、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须在赛前5日将报名表送至:县文广新体局体育科(联系电话:68063138)和县象棋协会。
2、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